所谓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
引起心理危机的常见原因有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泥石流、龙卷风等;突然丧失亲人或朋友,发生重大交通等事故,离异、恋爱关系破裂,失业、落榜等。
心理危机一般可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立即反应),当事者表现麻木、否认或不相信;第二阶段(完全反应),感到激动、焦虑、痛苦和愤怒,也可有罪恶感、退缩或抑郁;第三阶段(消除阶段),接受事实并为将来作好计划。危机过程持续不会太久,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的居丧反应一般在6个月内消失,否则应视病态。
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是走出困境、防止自杀。其原则是迅速确定要干预的问题,强调以目前的问题为主,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必须有其家人或朋友参加危机干预。鼓励自信,不要让当事者产生依赖心。把心理危机作为心理问题处理,而不要作为疾病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