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三个家庭的事。
我和丈夫是大学同学,我们的结合属于自然而然的吸引,属于伙伴式的爱情。在生活中,我们关系恩爱又融洽。
一年后,女儿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但同时,因为孩子需要照顾,公公婆婆进入了这个家庭。公婆悉心照顾着孩子,乐此不疲。我和丈夫安心工作,到也相安无事。
到了孩子两岁左右,我带孩子在楼下玩的时候,发现孩子格外怕生,不合群,不喜欢和小朋友玩。于是,我对孩子的状态担心起来,并向婆婆提出了教育孩子的不同意见。婆婆有些不快(付出的多的家庭成员通常在权力上具有优越性)但是随后,在送孩子入园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为了孩子,婆婆也就听从了我的意见。从此,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我们时不时会发生小摩擦。(这是利他行为,一切都为了孩子。并且:尊重长辈与科学育儿的原则,就事论事的策略,不计前嫌的态度,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如果涉及到权力之争,自我控制欲的满足,这是利己行为。事情往往不容易解决)
日子就像小溪流的水,潺潺流过。十年过去了。孩子长大了,即将需要一个独立的空间。公婆喜欢热闹,不愿离开我们。(公婆对我们付出很多,孩子离不开爷爷奶奶,再加上我们也都习惯了人多热闹互相照应的生活,我们并不互相触犯)我觉得该买一个大一点的房子了。公婆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加上我们的积蓄,还是不够。公婆的房子不愿意卖掉。(老人通常希望为自己留条后路,房子代表安全感)丈夫不愿意借外债,他对买房子热情不高。我知道自己父母是能够资助一些钱的,他们曾极力说服我买房。(父母喜静,人多就头疼。后来才知道他们本意是想让我们脱离公婆,有独立空间,过“自在点”的生活。他们一直担心我在大家庭中委屈自己)我在家人面前夸下海口,说其余的钱,我父母会资助。(父母在关键的时候帮我们一把,雪中送炭啊。我想像,当他们年迈老弱需要照顾的时候,搬到我家来,一定会得到完全的接纳。丈夫是一个很讲情义的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第二天,当我高兴地向父母说明自己的情况,以寻求帮助时,万万没想到——父母改变了态度。我感觉到,是我说和公婆一起生活,不分开的时候,态度发生转变的。(其实,这里面错综复杂,还有来访者妹妹和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妹妹和父母之间的事情,等等。妹妹曾一度和他们闹得很不愉快。)父母的意思是只有我丈夫亲自来说这件事,他们才会帮这个忙。这是不可能的,我非常了解我丈夫,他宁可不买房子。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