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体心理学的理论基础
其认为对人行为态度有重要影响的是 “自卑感”。这种自卑感在儿童中普遍存在,其从属地位决定,特别是体弱多病或残疾(器官自卑)以及受到父母过多保护和娇惯、或在兄弟姐妹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为了克服这种自卑感,可出现代偿性行为方式——突出个人、出风头、显示自己是强有力的。
这种代偿行为一般不具有病理意义,并不是一种病理过程。生活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追求着自己的目标,克服自卑感(常是无意识的),努力向上,显示自己的优势。
其另一个要素是集体观念或集体意识,它涉及到与他人协作及交往的方式。集体意识的建立最早开始于儿童与母亲的交往中,应使儿童与他人的交往有信任感,要唤起儿童对周围人的兴趣。如果集体意识较弱或不具备集体意识,那么他的兴趣就主要在个人身上(只注意自己)而较少或不考虑他人利益。
易导致集体意识欠缺的几种情况:
·儿童期无人管教,或管教过于生硬、严厉;
·身体方面有名先的缺陷;
·娇生惯养,忽略集体意识培养;
第二、三种情况可形成这样的观念:“我还很弱,别人一定要帮我”,以致不能独立地对自己负起责任。这些人常有无助感、要别人为他尽义务或折磨人。这种不利的心理发展可增强自卑,并可导致自卑情结(产生于幼年的冲突性情感反应模式),即过度代偿——追求优越感,争强好胜及不考虑他人利益。
按照个体心理学观点,神经症是“自卑情结”的一种结果。追求完美、缺乏集体意识、脱离实际,导致和环境冲突,由此可形成神经症性障碍或其它精神障碍。患者为避免劣势而追求优越感或成绩,但又怕失败,始终存在的不安全感导致了进一步的危机和冲突并把责任归于他人或环境因素。这也是一种回避,由于“疾病”而推卸自己的“负担”,不用做自己害怕做的事,同时也可以使环境对自己的要求降低。健康人也有这种情况,只是很轻。
神经症患者与外界的交往常很少,甚至可完全丧失集体意识,不会用社会标准要求自己,以个人为中心(或者说心理状态停留在儿童阶段)这样,个人的愿望和社会环境很容易发生冲突。
二|、治疗过程
首先要搞清患者的愿望、目标或对生活的设想,这很重要。通过交谈的方式完成,自然而不要强加。治疗性谈话最初可每周三次,以后减少到两次最后减少到一次。不是固定的,要考虑病人的需要。
治疗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部分:
·解个人经历,包括儿童时代、成长过程、成年后的生活经历,以及在工作、家庭、人际关系方面的处境。以认清其生活的愿望和设想,也就是自卑及由此而导致的代偿性行为态度,即有目的的、针对性的自我表现(设立自己的形象)。
·向患者解释失败的原因,是他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患病或出现障碍,使他看清个人的行为态度特点。进一步使患者认识到他所设立的目标偏离了一般规范,是不现实的,属于无效目标;他缺少集体意识,缺少对外界环境的兴趣,而这些常与自卑或畏惧有关;他的症状产生于个人特性的基础上,在个体范围内症状有它的目的和意义。
·鼓励患者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修改自己的生活目标(追求完美),促使集体意识的发展,引导使其行为方式达到一个较好的、于环境相适应的标准。
谈话以引导和启发的形式进行,要鼓励患者独立思考,唤起他的理智,激发起他对自己的分析和探索,引导和支持他从事性的有效行为,而不依赖治疗者的权威影响。
个体心理学的方法也利用梦这一现象,将梦作为一种形象话语言:经常在夜里显示的问题可能是白天没有解决的问题。凡是能帮助患者能看到一个生动的自我形象的方法都可以用,包括文学作品、历史故事及生活中的例子或名人轶事,总之利用一切可能性。
个体心理学方法不同于精神分析:不十分强调人的无意识过程,也不侧重于对治疗者与患者之间移情关系的分析。
二、 适用范围
治疗过程中谈话的步骤是相对清楚的(借助提问和引导),目标是明确的,因此对病人的条件几乎是不加限定。不需要患者具备自由联想的能力,也不需要治疗者较强的被动和忍耐。在一般心理治疗中均可应用。出成人外,特别适合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咨询(教育咨询)在集体治疗中也具有重要意义。
|